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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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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有遗嘱不按遗嘱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3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宋,重庆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一、涉外遗嘱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二、 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3.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191.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192.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193.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4.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195.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确定。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不一样的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继承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办理有关的继承事项,才能合法的继承财产。

有遗嘱不按遗嘱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想要对死后的财产进行安排的话,就要订立遗嘱。遗嘱继承是常见的继承形式。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有遗嘱但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按遗嘱继承,那有遗嘱不按遗嘱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遗嘱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生效条件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合法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二、有遗嘱不按遗嘱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像,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证,这些财产无异于“流失”。

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立遗嘱人突然离世,那么没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

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相信大家此时对遗嘱继承有了一定的了解。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中最常见的继承形式之一。有关遗嘱继承的其他问题,如如何订立遗嘱,遗嘱无效怎么办,遗嘱继承与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关系等问题,由于非本文论述对象,故不多做赘述。如果生活中遇到有关遗嘱继承的问题,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能为您带来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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