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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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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二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原因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7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宋,重庆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再婚生育二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在离婚率是比较高的,而随着而来的其实重组家庭也比较多。在重组的情况下,虽然夫妻双方各自都有孩子了,但此时还是希望可以生育一个属于两人的孩子。这个时候可能就会考虑到再婚生育的问题,按照要求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再婚生育。那究竟再婚生育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现在离婚率是比较高的,而随着而来的其实重组家庭也比较多。在重组的情况下,虽然夫妻双方各自都有孩子了,但此时还是希望可以生育一个属于两人的孩子。这个时候可能就会考虑到再婚生育的问题,按照要求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再婚生育。那究竟再婚生育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再婚生育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婚生育二胎子女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办理出生登记需要的材料

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

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项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现在我国已经是全面开发了二胎,但其实二胎应该是指二孩,就是说夫妻在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如果是头胎生育的就是双胞胎甚至多胞胎的话,其实就不符合二孩的正常,此时进行第二次生育的,就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原因有哪些?

为应对社会老年化危机,国家通过全面开放二胎的国家政策来增加就业人口,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新一轮婴儿潮伴随着教育、医疗资源的增加,独生家庭迎来了增加家庭人口的新气象,更是独生家庭的重要任务。那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原因是什么呢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所谓的二胎政策,就是我们百姓常说的二孩政策,必须明确这里面的二胎是指生育孩子的个数,不是生育的胎数,当前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双胞胎、三胞胎较为常见,这些家庭一定要明确二孩政策的定义。

为应对社会老年化危机,国家通过全面开放二胎的国家政策来增加就业人口,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新一轮婴儿潮伴随着教育、医疗资源的增加,独生家庭迎来了增加家庭人口的新气象,更是独生家庭的重要任务。那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原因是什么呢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所谓的二胎政策,就是我们百姓常说的二孩政策,必须明确这里面的二胎是指生育孩子的个数,不是生育的胎数,当前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双胞胎、三胞胎较为常见,这些家庭一定要明确二孩政策的定义。

一、开放二孩的原因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将会对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劳动力问题。短期来看,生育率的提高会对资本市场相关领域的企业经营产生影响,并带来相关投资机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此前曾介绍称,预计“单独”夫妇约有1000万对。有生育二胎意愿的,在去年一年中大约有100万对。实际落实到今年的政策上,确实能够生育的不到47万对,也就是说还不到100万的一半,这就反映了我国国民计划生育的观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注重质量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再加上经济上的压力、生活上的条件等方面,并未出现一个冲击波,造成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所以总体情况是非常平稳的。

2015年,全国多地“单独两孩”政策相继迎来实施一周年,可两孩申请并未出现公众预期的“井喷式”增长,引发外界极大关注。以上海为例,数据显示,目前上海进入婚育年龄的女性,有90%都符合双独或单独的政策,但是申请二孩的比例还不足5%。曾经的“众望所归”,如今却备受冷落。

此前,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曾发布报告,表示,中国的“人口红利”从2010年开始逐渐消失,即使执行了“单独二孩”政策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一趋势。报告建议政府尽快从现有的“单独二孩”政策过渡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二、“二孩”不是“二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全面放开“二孩”不会造成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数量的剧烈反弹。这是因为社会转型对生育起较大制约影响,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生育率下降是个必然趋势。他认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及生育观念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的成本有了极大的提升,导致人们生育意愿大大降低。由于养育子女的成本大幅提升及生育观念的改变,人们生育意愿已大大降低,今后要制定扶持鼓励二孩的政策措施,立即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要加强对高龄育龄妇女相关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抓好高龄产妇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对妇幼医疗人员和设备投入,提高对城乡幼儿园的投入力度。

综上所述,关于二胎政策具体内容必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避免产生乌龙事件,怀上孩子却无法为孩子上户口。没有户口,何谈教育、医疗等资源的有效匹配,同时,也呼吁广大女性同胞积极生育二胎,这样既可以减轻独生子女未来的家庭压力,也可以增加父母当前的奋斗动力和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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