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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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特点 婚前期房怎么做财产公证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宋,重庆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财产公证的特点

  1、自愿性。虽然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但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


  2、选择性。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对法定的婚前财产范围进行选择性的公证。


  3、合法性。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机关对申请公证的夫妻双方就婚前的财产及债务等情况的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文书的一种法律行为。从公证所要具备的条件看,未婚双方应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是以即将成立婚姻关系为前提和目的进行的财产公证;从办理公证的程序看,该公证是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须经公证双方和公证处三方签名盖章,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只要是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就应依法受到保护,一方就享有该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并依法保障不受另一方的侵害。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双方到场才能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婚前期房怎么做财产公证

  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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