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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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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同居的看法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财产吗?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8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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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同居的看法

  核心内容: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均未结婚,而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它不包括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我国对待非法同居现象是允许其补办登记手续的,这是对非法同居救济的一个重要措施。下面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对非法同居的看法。


  法律上对;非法同居;的称谓也带有一定的贬义性,笔者认为,鉴于非法同居与结婚往往仅缺进行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况且他们也象正常夫妻一样过夫妻生活,生儿育女,不妨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准婚姻关系;。相应地把形成的;家庭;关系也称为准家庭关系,;家庭;暴力也称为准等等。这样的称谓在社会上容易被人接受,也为非法同居向结婚过渡指明了方向。


  我国对非法同居的看法


  我国当今法律对非法同居的看法是:这是非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未办理登记的,劝其应当补办登记。非法同居关系要转变成婚姻关系的条件是补办结婚登记。从这些规定可知,我国对待非法同居现象是允许其补办登记手续的,这是对非法同居救济的一个重要措施。


  本文探讨的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均未结婚,而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它不包括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禁止和应予打击的,对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犯重婚罪的刑事。


  多数老百姓认为非法同居也是结婚,他们认为只要男方把女方娶进家门就算结婚,至于是否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无所谓,在他们心中强调的是结婚的实质要件,所以一般很难接受非法同居的说法。而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不登记结婚就是非法同居。它更看重的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按这种规定,只要男女双方领取,即使不进行结婚仪式,也算结婚。


  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很明显的认识上的冲突,哪怕男女双方什么都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惟独就缺登记这个形式要件,就属非法同居,;结婚;当事人基于婚姻关系而既有利益和可期待的利益都得不到了。因为一旦;离婚;,不会按离婚处理,只能按解除非法同居处理,结果是大不一样的,离婚就要按夫妻共有财产来分割财产,而非法同居就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的权利,一方死亡另一方还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财产,而且他们的子女还都是,虽然法律地位上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但是现实中存在事实上的歧视。还有很多结果是迥然不同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同样的事实,仅缺登记这个要件,结果就大不一样,这样对待非法同居者公平吗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财产吗?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财产吗未按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能否主张自己的继承权下面由的在本文整理介绍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能继承遗产的相关知识。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二、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三、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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