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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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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遗产分割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关于婚前财产继承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宋,重庆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共有遗产分割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在生活中,被继承人去世后就会给后代留下遗产,于是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该遗产。那么,共有遗产分割的遗产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便成为了许多当事人的疑惑。因此,整理了关于共有遗产分割的遗产范围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做详细解答,希望帮助到您。

  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继承人没对遗产房屋进行分割、明确各自的份额:在分割前是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如果进行了遗产分割,明确了各自的份额,是按份共有。

  一、共有财产的概念

  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

  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也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就共同财产负连带。

  在共同关系终止时,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应经平等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意见不一致,可诉请法院处理。

  二、共有遗产的分割范围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遗产分配的规则如下: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以上是整理的共有遗产分割的遗产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共有遗产的分割遵循顺序继承原则,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律师,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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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继承

  到了一定年龄大家都会结婚,结婚以后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大家对婚前财产是否了解呢对于婚前的财产继承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关于婚前财产继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财产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关于婚前财产继承

  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

  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婚姻法》也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秦娜和三位继子女均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他们对宋玉涛遗留的财产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三位继子女以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系亲生父母共同财产为由拒绝继母继承的主张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另外,《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基于上述规定,秦娜在继承宋玉涛的遗产时,不仅可以要求与三位继子女同等的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予以照顾,适当多分。所以再婚后的婚前财产孩子拥有继承权。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婚前财产继承的相关内容。相信读完这篇文章大家都对婚前财产继承有所了解了吧。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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