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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 吊唁金也可算遗产理应依法进行分配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8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宋,重庆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遗产继承纠纷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遗产继承纠纷是出现在遗产继承中最普遍的纠纷,涉及范围广且不容易解决。当面对遗产继承纠纷时,应该首先选择自行协商解决。那么,遗产继承纠纷是什么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继承纠纷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的证明书。


  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供如下证据:


  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交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的证明。


  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名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人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证人的证明。


  口头遗嘱的,应提交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的证明。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供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交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明。


  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纠纷;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吊唁金也可算遗产理应依法进行分配

  案情  翁某与其丈夫有子女三人,长女及次女系翁某与丈夫收养,儿子系夫妇二人亲生。2005年,翁某丈夫逝世,子女三人一致同意父亲所留遗产均由母亲翁某继承。自2006年起,翁某即与次女一起居住和生活。2011...



  案情


  翁某与其丈夫有子女三人,长女及次女系翁某与丈夫收养,儿子系夫妇二人亲生。2005 年,翁某丈夫逝世,子女三人一致同意父亲所留遗产均由母亲翁某继承。自2006年起,翁某即与次女一起居住和生活。2011年,翁某因病逝世,留有遗嘱,遗嘱中将其所有的房产留与次女,将首饰留与长女,将存款 5万元留与儿子。子女三人对遗产分配均无异议,但因吊唁金3万元的分配起了争执。长女和次女认为应平均分配,儿子认为应由其一人继承。吊唁金是否为遗产,应怎么分配,三人无法达成协议,遂诉至法院。


  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翁某生前立有遗嘱,并对财产进行了分配,原、被告双方对遗嘱内容并无异议,也同意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法院予以确认。吊唁金未列入遗产范围,但属于原、被告之间可分割的财产。本案中,被继承人翁某生前轮流由三子女照顾,但去世前主要生活在次女家中,基本丧失了自理能力,次女承担了照顾和送终的义务,应酌情多分。最终,姐弟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长女分得 5000元,次女分得2万元,儿子分得5000元。


  评析


  吊唁金应作为近亲属间的共有财产,在分配时,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来分配。本案中,吊唁金系由被继承人翁某及子女的亲朋好友赠与,很难明确吊唁金具体是赠与谁,故法院最终主要参照遗产分割的原则对吊唁金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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