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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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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事实婚姻的特征及构成要件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来源: 大连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hyzjc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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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核心内容:对非法同居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非法同居的男女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应予以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应予以解决。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解决。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养他人的,应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一般不能索回;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非法同居的时间不长,或者索要的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责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即由法院根据各方经济条件和子女利益决定承受的份额,如双方经济条件相同或者基本相似,应均等分享债权和分担债务。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一方予以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7、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承受人以外的对被承受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事实婚姻的特征及构成要件

  核心内容: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婚姻……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相关知识拓展:


  构成事实婚姻的原因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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